中医对疾病的诊治,主要是按照中医学的理法方药来进行辨证施治的。因此,方药是用以治疗患者的手段和武器。但是,立方遣药必须在辩证立法的基础上才能运用恰当。
中医对疾病的诊治,主要是按照中医学的理法方药来进行辨证施治的。因此,方药是用以治疗患者的手段和武器。但是,立方遣药必须在辩证立法的基础上才能运用恰当。肿瘤这类疾病临床表现多种多佯,证情亦多变异,加上现代医学治疗方法和药物所带来的许多生理或病理反应,使临床证型更为错综复杂,常常出现阴阳、寒热、虚实兼有的表现。所以,在用中医方药治疗之前,应按肿瘤的辨证施治原则来调整方药,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。
在恶性肿瘤的辩证施治中,有时除辨证之外,还要与辨病相结合。每一种癌症都有它的生物学持性;大致相同的发生、发展规律;有形态学变化的共同基础及病理、生物化学改变的共同规律,这些就是肿瘤辨病的基础。在临床上把辨证与辨病相结合起来,通过实践,不但逐步可以模索出辨证施治的一般规律,也可以逐步探索出一套辨病治疗的经验与规律。两者相互结合,就可以提高疗效。
在讨论研究治疗肿瘤的具体方药之前,首先要了解辨证与施治、理法与方药之间的密切关系。根据每个患者发病后所引起的经络、脏腑、气血、阴阳等方面的不同病理变化,抓住病理变化的本质,做到“治病必求于本”。运用中医的辨证方法,对肿瘤患者进行辨病机、辨病恢、辨病性、辨病期、辨善恶预后等辨证方法。在这个基础上,才制定出治疗法则和治疗方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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